2016年度国家干线公路网监测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6年度国家干线公路网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

  为准确掌握国家干线公路网的路况水平,切实加强公路、桥梁和隧道的运行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组织制定了《2016年度国家干线公路网监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监测工作安排

  2016年度国家干线公路网监测工作包括路况抽检、重点桥梁监测、重点隧道监测三部分,监测结果将作为燃油税增量资金分配和“十三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成效评估的基础数据。监测工作的具体组织由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以下简称“部路网中心”)承担。监测工作具体承担单位和具体时间安排由部路网中心另行通知。

  组织协调工作

  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国家干线公路网监测工作,按照《方案》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创造工作环境,积极配合承担单位开展监测工作。路况现场检测的安全保障工作由检测单位自行负责,根据抽检路线自行安排;重点桥梁和重点隧道监测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请地方配合完成。

  检测期间,各地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部有关要求,按照“一切从简”的原则做好配合工作;检测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承担单位自行承担。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减少陪同人员,部路网中心要加强监测实施过程的督查工作,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实施。

  为便于工作沟通,请各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委)将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7月6日前报部路网中心。各地在抽检和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部路网中心联系。部路网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可夫,010-65299173,13581574864;传真:010-65299116;电子邮箱:zhou.kf@hmrc.net.cn。贺志高,010-65299179,18600850813;电子邮箱:he.zg@hmrc.net.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6年6月27日

【返回】